孙小果案再审开庭,正义只是迟早的事情!(3)

2019-11-16 17:18 来源:猎奇吧编辑整理 作者:佚名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修订)第四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检察人员出席第二审法庭的任务,对于非抗诉的案件,在法律监督上,其核心工作就是听取上诉意见,对原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错误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纠正意见。检察机关通过听取上诉意见,不仅是切实尊重与保障被告人辩护权的体现,也可以据此判断法院判决的合法性,进一步界定了法律监督的对象与内容,并决定法律监督的基本立场与结论。同时,也要根据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维护原审人民法院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并建议法庭维持原判,尊重与维护生效判决的效力。
   与此同时,还需要对以下问题进行法律监督:一是要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检察机关不仅是法定的追诉机关,负有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职责;同时也是人权保障的基本力量,是维护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中流砥柱。对孙小果案的再审,不能以牺牲程序正义为代价。二是检察机关依法出庭参加再审程序,负有对诉讼程序之合法性的监督使命,应当如实对法庭审理有无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之情况制作笔录。三是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审查并决定是否对新罪提起公诉。对于新发现的犯罪行为是否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机关也要依法进行法律监督,督促人民法院依法对旧罪和新罪进行判断。
    孙小果案再审开庭,2019年10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依法再审开庭审理。同时,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云南省检察机关已于近日对孙小果出狱后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起公诉,云南省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对孙小果案19名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及重要关系人移送审查起诉。公平正义是民众对法治的最高期待,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在孙小果案中,舆论的迫切呼唤恐怕需要相关当事人重新回味这两句话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