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女生案二审,维持一审原判!

2019-12-27 13:52 来源:猎奇吧编辑整理 作者:佚名
    浙大女生案指的是2018年11月12日晚,浙大女生谭余敏曾约王同学11月13日一起在杭州城西银泰吃饭,可到了约定时间,王同学联系谭余敏,对方微信、电话均没有回应。2018年11月16日凌晨,杭州警方通报显示,确认失联多日的谭余敏在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下被发现,但已无生命体征。2018年11月17日15时50分许,嫌疑人熊志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被抓获。2018年11月28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对“11·13浙大女生遇害案”犯罪嫌疑人熊志城批准逮捕。2019年7月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11.13浙大女生遇害案”2019年7月2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浙大女生遇害案”,被告人熊志城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逝者如斯,罪犯也得到了他应有的惩罚,不过,对于这种判决,罪犯多半是不服的,他们要上诉,要狡辩,要垂死挣扎,所以,这个一审结果并不是最终结果,还需要二审定结果,那么浙大女生案二审结果是怎样的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