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高速事故通报,收费站设计不合理!

2019-03-23 15:09 来源:猎奇吧编辑整理 作者:佚名
    一般来说,重大的交通事故或恶意案件在处理完毕后,有关部门都会发出告示进行通告,兰州高速事故指的是2018年11月3日晚,驾驶人李某驾驶辽AK4481号重型半挂载重牵引车,沿兰海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经17公里长下坡路段行驶至距兰州南收费站50米处,与31辆车连续相撞,造成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截至4日5时,事故已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其中重伤10人。31车受损。2018年11月16日,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兰州市“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査的情况通报发布,车主明知制动有问题却不修,司机被批捕。下面是兰州高速事故通报!
     11月3日晚19点,一辆车牌号为辽AK4481重型卡车途径兰海高速公路,在距离兰州南收费站50米处与多辆车相撞,造成了一起31车连撞的重大交通事故。截止今日凌晨(4日5时),已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据悉,昨日晚19点21分左右,在距离兰州南收费站50米处的兰海高速公路上,由辽宁省籍人李丰驾驶的重型卡车辽AK4481在途径17公里长的下坡路段与31辆车相撞。截止11月3日晚23点,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基本结束。截止今日凌晨5点,该起事故已导致14人死亡,44人受伤(包括肇事司机李丰轻伤)。据肇事司机李丰表示,造成这起重大交通事故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事故发生时因连续下坡刹车失灵导致卡车失控。目前,肇事司机李丰已被警方控制,至于是否是由于刹车失灵导致的车祸,案情正在进一步的侦查中。
    据了解,发生这起重大交通事故的地方是距离兰州南高速收费站50米左右的一段17公里的下坡路上,而这段路常年以来经常发生交通事故。据悉,这段长下坡路段自2004年开通以来,共造成了200余起交通事故,导致42人死亡,55人受伤。这也就是说,这段长下坡路段是事故多发路段。那为什么会在临近高速收费站的时候修建一段长达17公里的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