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步高枪击案,本人是合法被杀!(4)

2018-10-19 15:40 来源:猎奇吧编辑整理 作者:佚名
    在2001年12月5日(即荃湾丽城花园恒生银行劫杀案案发当日),徐步高利用妻子李宝玲的八达通卡在当日早上11时许乘搭E31号巴士前往愉景新城,11时53分再转乘专线小巴96B前往丽城花园。劫案于中午12时10分发生,而案发后一个多小时,徐再用同一张八达通乘搭地铁。警方由徐的八达通记录,发现他曾经在两件案件发生前多次经由上述方式前往现场一带,而徐步高在两宗案件,都发生在徐需要当值执勤之前的空档。
警方调查徐步高于2001年至2006年期间开设的63个储蓄、投资及信用卡户口,发现徐步高在2001年荃湾丽城花园恒生银行劫杀案后,户口内出现总值约558000港元的不明款项,这笔款项以现金提存的方式,存放在徐步高个人开设的19个私人私人及投资户口内,并以其张姓友人于庙街的住址作通讯地址,全部户口均在2001年12月之后开设。徐步高于2002年3月至2003年8月期间与2003年12月至2005年1月期间,以上述户口投资股票、期货、证券、美元孖展等项目,然而投资都并不成功获利,合共损失37万港元。徐步高的母亲张维美曾经在2004年10月将15万港元,存入徐步高的户口。徐其后在2005年投资接连失利,最后将15万港元还款及额外20万港元,存入张维美的户口。警方调查徐步高在荃湾丽城花园恒生银行劫杀案后,多次到外地旅游,出境记录高达53次,先后到中国内地35次和到澳门7次,其中亦有与家人到澳洲和加拿大游玩,亦有与朋友到新西兰历险及多个国家旅游,消耗近20万元旅游费。警方认为以徐步高的家庭收支,难以负担有关旅费,因此资金明显是来历不明。
     根据警方调查所得,徐步高于2006年3月16日晚上11时48分(尖沙咀警员枪击案发生前一个半小时左右),下班离开东涌警署,徒步前往东涌裕东苑的停车场取电单车,花4分钟驾电单车往逸东村家兴停车场。其后,徐转驶一部报失客货车,由东涌开往油麻地官涌街,泊车后步行抵达案发现场,警方模拟所需时间约为33分钟,推测徐于当晚12时21分抵达现场。探员在徐步高的电单车搜获与他离开警署时穿着类似的衣物,相信他在出发之前曾经易容更衣。警方在徐步高的电单车上捡获一张记录了巡警到广东道政府合署签簿时间、巡警数目等资料的纸张,由此可分析出广东道行人隧道是尖沙咀警区及油麻地警区的警员巡逻交界,两区警员巡逻时都会经过隧道,但经由不同出口离开,路线不会重叠。警方怀疑有人刻意抄下两区警员签更时间,得悉凌晨1时半前两区的警员不会同时在隧道内出现。死因裁判法庭于2007年2月26日起合并审理涉及徐步高的三宗开枪引致四人死亡案件的死因聆讯,聆讯共进行36天,由陈碧桥担任死因裁判官。警方的死因调查报告交代三案的调查结果、徐步高的背景及个人财务状况等。4月25日,陪审团一致裁定,徐步高是杀害梁成恩、巴籍护卫Khan Zafar Iqbal及曾国恒的凶手,而曾国恒在遇袭时开枪还击,因此徐步高被裁定合法被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