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5年4次起诉离婚均被驳回,总算等来了一个好结果!(3)

2021-05-13 07:48 来源:猎奇吧编辑整理 作者:佚名
女子5年4次起诉离婚均被驳回,总算等来了一个好结果!
  02第五次起诉终于成功
  此事一经报道,引发网友热议。  
  2021年3月3日,宁顺花第5次向衡阳县法院起诉离婚。
  该案定于4月30日在衡阳县法院开庭审理。
  开庭前,宁顺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收集了一些新证据,证明双方已经分居。此外,她还带上了要归还丈夫的东西,包括陈定华此前送给她的戒指、项链、手链以及房产证等。
  4月29日,陈定华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因为宁顺花还欠他的钱,因此自己仍不愿意离婚,但若法院判离,他只能接受,但不甘心。
  据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人民法院消息,4月30日,衡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宁某花诉被告陈某华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宁某花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陈某华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均向法庭提供了证据,法庭组织双方进行了质证,并听取了双方辩论意见和最后陈述。 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宣判:准予原告宁某花与被告陈某华离婚。
  法院通报显示,本案中,原告先后多次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离婚态度坚决。 被告虽不愿离婚,频频寻求和好机会,但夫妻关系并未得到改善,甚至还与原告及原告亲属发生肢体冲突,进一步加剧了矛盾,双方和好已无可能 。原告自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与被告分居生活已超过一年,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新闻媒体及原被告双方亲友到庭旁听。
  庭审结束后,宁某花的代理律师胡元透露,法院当庭宣判双方离婚, 夫妻共同财产宁某花自愿放弃,有一套房子判给陈某华 。对于陈某华此前所主张的与宁某花开房、对宁某花发威胁信息的事实法院没有认定。判决后陈某华认为两个人没感情了,但仍不太愿意接受判决结果。  
    4月30日,宁顺花告诉澎湃新闻,她已乘坐法院的车离开现场。她对此次判决结果感到满意。她说:“法院说,我们二人无共同财产、共同债务,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判处离婚。”
  据宁顺花代理律师胡元介绍,宁顺花将再次申请人身保护令。
  03宁顺花五次起诉离婚时间线
  2016年6月15日,宁顺花与陈定华登记结婚
  2016年11月13日,宁顺花与陈定华争吵后离家分居
  2016年12月1日,宁顺花第一次向衡阳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16年12月5日,陈定华因赌博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12日
  2016年12月27日,衡阳县法院驳回宁顺花离婚诉请
  2017年7月13日,宁顺花第二次向衡阳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17年7月14日,宁顺花陈定华发生争执。宁顺花被行拘3日;陈定华被行拘5日
  2017年11月28日,陈定华逼停宁顺花方律师车辆并砸车,被行政拘留3日。
  2017年12月12日,衡阳县法院第二次驳回宁顺花离婚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