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的好处,“分”就是“减”!(3)

2019-12-13 13:00 来源:猎奇吧编辑整理 作者:佚名
     郝志兰表示,垃圾分类尚未成为居民的普遍行动和生活习惯。民意调查显示,北京居民对垃圾“四分类(厨余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知晓率达到了80%,但是居民分类投放的自觉性和参与率仍然较低,对厨余垃圾的准确投放率仅有2成。居民垃圾分类还处于“理念上认同,行动上滞后”的阶段。
     据了解,目前在北京市30%的街道、乡镇已创建了100个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主任孙新军表示,2019年示范片区覆盖率要达到60%,覆盖200多个乡镇街道。实际上,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还处于制度覆盖推广上,与实际覆盖差距较大。“我们从市城管委提供的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小区名单中随机抽查了7个区的12个居民小区,其中厨余垃圾分出率较好的5个小区,基本靠的是‘绿袖标’的现场督导和二次分拣,人力成本较高。垃圾分类如果没有更加广泛的群众参与,就会出现‘试点成功,推广困难’的现象。”郝志兰表示。
    “罚”不是目的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16个城市已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或规章,26个城市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立法计划,2017年以来,上海、厦门、西宁、广州、深圳重庆、太原等地分别发布了垃圾分类地方性立法。
     今天,《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正式开始实施。意味着,在全国进行20多年倡导工作后,上海率先将垃圾分类纳入法治框架。在条例中首次明确对生活垃圾全流程进行分类,确立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和相应法律责任等。比如,个人如果混合投放垃圾,最高可罚款200元;单位混装混运,最高可罚5万元。